一路發集運網平台會員服務條款

生效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10日起

歡迎您使用【一路發集運網平台服務】(以下稱本服務),本服務係由「一路發集運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所提供,為了保障您的使用權益,在您註冊及使用本服務前,請務必詳讀以下約定條款之審閱,以保障您的權益,一旦您完成註冊程序或開始使用本服務,即視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以下各約定條款之所有內容。

您必須是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合法登記的法人或團體,始得申請本公司服務。如您以任何偽造不實之資料申請註冊本公司會員,須自行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使用本服務之境外集運商及一路發會員,除有特別區分外,以下所稱之「您」或「會員」,均係指註冊及使用本服務之使用者,依其前後文文義而定。

一、名詞定義及服務說明

  1. 本服務APP或網站:指提供使用者下載及安裝於其行動裝置或在電腦端,並用以進行本服務全部或一部功能之應用程式。
  2. 境外集運商:指與本公司訂定契約,接受會員得以本公司提供之金流方式進行服務對價。
  3. 一路發會員:指與本公司訂定契約,下載、安裝本服務APP或網站並以個人手機門號綁定後,使用本服務支付款項予境外集運商、海關稅金或代購商品價金。
  4. 代收:依境外集運商指示授權本公司代為收取交易相對人向您支付的各類款項。
  5. 代付:依境外集運商指示授權本公司將您集貨帳戶的餘額支付給您指定的境外集運商、海關稅金或代購商品價金。
  6. 提現:依一路發會員指示授權本公司將會員集貨必帳戶的餘額退款至會員的有效金融機構帳戶,會員瞭解並同意會員送出提領指示後,最終收款服務者為會員提供之帳戶所屬金融機構,會員需向該金融機構查證。
  7. 查詢:本公司將對會員在本服務中的所有操作進行記錄,不論該操作之目的最終是否實現。會員可在本服務中隨時查詢會員於本服務的交易紀錄,會員認為紀錄有誤時,本公司將提供本服務中依照會員指示收付款之紀錄。

二、註冊、帳號、密碼與安全性

  1. 會員需使用本公司設定之註冊方式進行會員註冊作業,並進行相關會員註冊認證程序,您必須擔保在註冊及使用本服務過程中所提供予本公司的資料、以及所留存的資料,均為完整、正確、與實際情況相符之資料,如果該等資料事後有變更,您必須即時通知本公司,並配合本公司要求填具相關變更資料表單及提交正本予本公司確認;若事後發現資料不符、或資料變更而未即時通知本公司,本公司除得隨時取消或暫停您所取得之帳號及密碼外,並得隨時拒絕對您提供本服務之一部或全部,且本公司不因此而承擔任何責任。對於您註冊本服務之申請,本公司保留是否接受的權利。
  2. 前項所述會員註冊認證程序,將以手機或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之方式進行認證作業。
  3. 對於您所取得的帳號和密碼,您必須負妥善保管和保密的義務,不得以有償或無償之方式透露或提供予第三人登錄或使用,任何經由該組帳號及密碼所為之全部行為,應由註冊該帳號之會員負其責任。
  4. 會員得以申請註冊時所設定的登入方式,及其所對應的密碼,經由本公司所建置之登錄方式及程序,登錄使用本服務,且會員帳號及其所對應之密碼,僅供註冊該帳號之會員自行使用,會員不得以任何有償或無償之方式透露、轉讓或提供予任何第三人使用。
  5. 請妥善保管您的帳號及密碼,勿將帳號或密碼提供予第三人知悉,以保障您的權益;在您完成交易後,請務必登出本服務,若您與他人共用電腦或使用公共電腦,亦請務必關閉瀏覽器,以防止他人讀取您的個人資料。

三、關於本服務

  1. 本公司提供經由網際網路接受您委託代收及代付交易款項之價金中介保管服務,會員與交易相對人之交易款項應於一定天期屆滿或一定條件成就時,由本公司撥付交易款項予應收受款項之一方。
  2. 本服務代收及代付交易款項的方式及範圍,以本公司提供服務當時所指定的服務方式及範圍為準,請參《運費說明》,且本公司針對有風險之信用卡交易,得以電話或電子郵件確認交易內容,以保障會員之交易安全;本服務代收及代付交易款項的服務方式及範圍有增減、變更或修改時,本公司將公佈於相關網頁上。
  3. 本服務僅於會員之委託符合本約定條款及相關約定所定之條件及限制時,依會員指示授權本公司代收或代付會員與其交易相對人間所應收取或支付之交易款項。交易款項所屬之交易,僅存在於會員與該交易相對人間,其所涉及之商品或服務之銷售、交易方式及條件、以及交易之履行等,其權利義務關係亦僅存在於會員與該交易相對人間,本服務受託代收或代付交易款項,不代表本公司對於各該交易之履行有任何明示或默示之保證或承諾。
  4. 會員與交易相對人雙方使用本服務進行交易時,應當遵守本公司之一路發集運網平台網站(以下稱本網站,網址為https://www.elf.com.tw/) 上公告之各項規定,包括但不限於本條款、《國際轉運條款》、《代購同意書》、《流程、運費、時效說明》、《海關禁止進口》、《航空禁運品》及《隱私權政策》等。若會員申請使用本公司特定附加服務者,亦應遵守特定附加服務之相關規範。
  5. 會員與交易相對人發生交易糾紛時,本公司將依本服務相關規範協助會員與交易相對人排解交易糾紛。若會員使用信用卡並透過發卡機構主張拒絕付款或其他產生爭議款項之情事者,本公司應依主管機關就「信用卡消費爭議帳款處理機制」規範之相關法令,協助會員及交易相對人處理爭議款項,但本公司不負支付該筆帳款之義務。
  6. 會員與交易相對人間之交易,不得有違反中華民國法令或公序良俗之情形,如其交易涉及違反本公司《國際轉運條款》、法令或公序良俗, 本公司保留拒絕或暫停提供本服務、及拒絕或暫停撥付相關款項予會員或交易相對人之權利。若因此造成本公司之損害或支出費用,會員並同意負擔賠償及償還之責任。
  7. 本服務提供接受委託代收及代付交易款項,並依相關約定撥付代收款項予境外集運商,本公司並非銀行或金融機構,無法直接提供金融轉帳服務,本服務所代收之款項亦非存款,本公司不支付任何利息或孳息。
  8. 本服務代收及代付之款項,將妥善保管於本公司為本服務開立於各金融機構之信託履約保證專款專用帳戶,該款項將獨立於本公司營運資金以外,除用以結算支付境外集運商使用本服務所代收之款項、依會員要求代付其與交易相對人間之交易所應支付之款項、會員應付之其他費用、應償還之金額或賠償或其他依法令許可之使用範圍外,本公司不使用於其他非您指示之用途。
  9. 您應對您的一路發集運網平台帳號負責,並只有您本人可以使用前開帳戶,一路發集運網平台帳號不可轉讓、不可贈與、不可繼承,但一路發集運網平台帳號內之財產得向本公司申請結清。
  10. 若您喪失全部或部分民事權利能力或行為能力,本公司得根據有效法律文件之要求(包括但不限於確定的法院判決、生效的遺囑、行政機關文書等)或於有合法權利人出具前開法律文件並依本公司規範填具相關文件且附上正本及其他辦理事項後,處置您的一路發集運網集貨幣帳戶相關的款項及本服務使用資格。
  11. 在使用本服務時,若您或您的交易相對人未遵守本約定條款或網站說明、交易頁面中之操作提示、規則,本公司有權拒絕為您與交易相對人提供相關服務,且本公司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境外集運商若發生上述狀況,而款項已先行撥付至您或交易相對人的集貨幣帳戶名下,您同意本公司得逕行自您或交易相對人所有之集貨幣帳戶餘額中扣回款項或拒絕您要求支付此筆款項。此款項若已匯入您的實體金融機構帳戶,本公司得向您請求返還該款項及賠償本公司所支出之追索費用。
  12. 若因您的過失導致之任何損失應由您自行承擔,該過失包括但不限於:不按照交易提示操作,未及時進行交易操作,遺忘或洩漏密碼,密碼被他人破解,您使用之電腦或手機遭入侵。
  13. 除有明顯錯誤或會員按本服務任何條款向本公司反應外,視為會員同意本服務系統記錄為最終且完整之記錄。
  14. 本公司提供經由網際網路接受會員委託代收及代付交易款項均應以新臺幣結付。

四、代收及代付款項服務

  1. 境外集運商經由本服務委託本公司代收運費及代付代墊之款項,本公司將於處理後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境外集運商各該筆代收、代付款項之處理情形,但該等電子郵件僅係提示境外集運商之性質,各該代收、代付款項之實際處理情形,仍以本服務系統所記錄者為準。
  2. 本服務系統會自動記錄本服務所代收及代付之款項及相關資料,會員得隨時自行登入系統進行查詢,如會員認為帳戶內之數額、相關紀錄或資料有誤,應立即向本公司反應,以便提供您必要之協助及處理。
  3. 境外集運商指示本公司進行代付款項服務前,境外集運商應依照官網計費方式,並經本公司再確認交易資訊無誤後,本公司將依境外集運商指示完成代付款項作業。
  4. 會員及其交易相對人應依照本服務所設定之方式及流程使用本服務,如因會員或其交易相對人未依指定方式操作或違反本約定條款或本服務之相關約定,致未能順利完成交易、收款或付款者,會員及其交易相對人應自行協調處理,本公司得提供必要之協助。

五、代收款項保留

  1. 如法院、檢警單位、主管機關、金融機構、行政機關或本公司業務合作機構等或與境外集運商交易之相對人或相關權利人,依本約定條款或爭議處理流程,向本公司要求暫停撥付相關款項予境外集運商,會員同意本公司得直接自境外集運商於本服務之集貨幣帳戶餘額內保留相關款項,至該等爭議解決時止。
  2. 依前項約定保留之款項,於其爭議解決且有適當證明時,由本公司依其爭議解決之結果,將相關款項返還或支付予境外集運商、交易相對人或相關權利人。本公司返還或支付相關款項時,均以匯款方式處理,境外集運商同意匯款手續費將依金融機構之規定由金融機構收取並由匯款款項中直接扣除。

六、代收款項之提領撥付

  1. 會員要求提領代收款項時,應先指定一個真實有效的金融機構帳戶,且會員指定金融機構帳戶之名稱及個人資料,必須與會員留存於本服務系統之姓名(或名稱)及個人資料一致,本公司將於收到指示翌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相應的款項匯入會員提供的有效金融機構帳戶(根據會員提供的金融機構不同,會產生匯入時間上的差異)。
  2. 為確保交易安全,本公司並得就境外集運商所提供之資料進行驗證;若境外集運商尚未設定有效的境外集運商指定金融機構帳戶並留存相關資料、或所提供的境外集運商指定金融機構帳戶名稱及相關資料與境外集運商所留存的資料不一致、或無法就境外集運商所提供之資料完成驗證,本公司得拒絕撥付款項予境外集運商、並暫時保留所代收之款項,至境外集運商提出與其所留存之資料相一致之境外集運商指定金融機構帳戶予本公司、或完成資料驗證時止,必要時,本公司並得對該境外集運商拒絕或暫停提供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
  3. 境外集運商經由本服務系統要求本公司將代收款項提領撥付至境外集運商指定金融機構帳戶時,應先扣除匯款手續費及其他應付費用或款項、以及依法令或相關約定保留之金額。
  4. 境外集運商要求提領代收款項時,若本服務系統已依照境外集運商要求,以相關金融機構所定之方式完成應撥付款項之匯款程序,並經本公司所配合之金融機構回覆交易成功者,即視為本公司已履行支付之義務,該等應提領撥付款項入帳時間及得以動用之時間,應依境外集運商指定金融機構帳戶之規定。
  5. 除本約定條款及本服務相關處理流程所定之方式外,本服務不對會員提供其他結算、支付或撥付代收款項的方式。

七、違法行為之禁止及違約

A.侵害他人名譽權、隱私權、商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等合法權益。

B.違反法定或約定之保密義務。

C.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

D.從事不法交易行為,如洗錢、販賣槍枝、毒品、禁藥、盜版軟體、其他本公司認為不得使用本服務進行交易之物品。

E.提供賭博資訊或以任何方式引誘他人參與賭博。

F.非法使用他人金融機構帳戶(包括信用卡帳戶)或無效金融機構帳戶(包括信用卡帳戶)交易。

G.違反《洗錢防制法》及《第三方支付服務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等相關法令。

H.進行與您或交易之相對人宣稱的交易內容不符的交易,或不真實的交易。

I.從事任何可能含有電腦病毒或是可能侵害本服務系統、資料之行為。

J.超商條、代碼收款服務,不得間接或直接使用於遊戲點數、點卡或遊戲類點數儲值類型之交易。

  1. 您在使用本服務時應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及相關國際慣例,不將本服務用於任何違反本公司《國際轉運條款》及非法目的(包括用於禁止或限制交易物品的交易)或侵害他人合法權益之行為,也不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如經本公司調查後認定您有非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行為時,本公司得暫停、拒絕或終止您使用本服務,且您應承擔所有相關法律責任,若導致本公司或本公司受僱人受有損害,您應承擔賠償責任。上述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1. 您瞭解並同意,除可歸責於本公司之因素外,本公司不因下述情況所致之損害負擔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利潤、商譽、使用、數據等方面的損失或其他無形損失的損害賠償 (無論本公司是否已被告知該等損害賠償的可能性):

A.經本公司調查後認定您已經違反政府法令、本約定條款或精神,而暫停、拒絕或終止向您提供本服務或其他相關服務。

B.經本公司發現您的一路發集運網帳號或集貨幣帳戶有異常或疑義之交易,或有違反法律規定或本約定條款之虞時,本公司得不經通知先行暫停、拒絕或終止您使用一路發集運網帳號或集貨幣帳戶及相關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對集貨幣帳戶名下的款項和在途交易採取取消交易等限制措施)。

C.如經本公司調查後認定您有違反本約定條款時,基於法令及保障其他會員使用本服務之權益,本公司得逕行暫停、拒絕或終止您使用本服務,並將您保留在集貨幣帳戶的全部合法餘額退回您的金融機構帳戶。

八、支付錯誤之處理

  1. 因不可歸責於您的事由而發生支付錯誤時,本公司應協助您進行更正,並提供必要之協助。
  2. 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事由而發生支付錯誤時,本公司應於知悉時,立即更正,並同時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您。
  3. 因可歸責於您的事由而發生支付錯誤時,例如您輸入錯誤之金額或輸入錯誤之收款方,您應立即向本公司反應,以便提供您必要之協助及處理。

九、保密義務

  1. 會員對本服務所取得之交易資訊、交易相對人之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信用卡交易資料等、收款額度、費率等,非公開於本服務網站之服務資訊,除其他法律或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外,均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公開傳播或為任何形式之揭露。若因會員違反前揭保密義務,本公司有權終止提供本服務,如因而致本公司受有損害,會員應負賠償之義務。
  2. 會員對於與交易相對人間之交易相關資訊應負保密義務,除完成交易所必須,不得公開傳播或以任何形式揭露,若因此造成交易相對人或本公司之損害,會員應負賠償之責。

十、資訊安全

  1. 本公司及會員應各自確保其資訊系統之安全,防止非法入侵、取得、竄改、毀損業務紀錄或消費者之個人資料。
  2. 如發生第三人破解本公司資訊系統之保護措施或利用資訊系統之漏洞爭議,將由本公司就該事實不存在負舉證責任。
  3. 第三人入侵本公司之資訊系統對會員所造成之損害,將由本公司負擔。

十一、服務暫停或中斷

  1. 本公司於下列情形得暫停或中斷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會員不得因此請求賠償或補償:
  2. 本服務如因本公司軟硬體設備障礙、阻斷、或不正常運作,以致發生錯誤、遲滯、中斷或不能傳遞時,本公司應儘速排除相關障礙並恢復系統正常運作,但除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者外,本公司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十二、以電子文件為表示方法

  1. 您同意以電子文件作為表示方法,依本約定條款交換之電子文件,其效力與書面文件相同。
  2. 您同意於本服務網站執行功能選項及任何條款之同意與否,均由本公司詳實記錄登入帳號、IP及時間等資訊,您於本服務網站所為之行為均具法律效力。
  3. 所有根據本約定條款公布於本服務網站之內容、相關服務規範及本服務條款修正內容將以線上同意形式為之。若會員對本服務、本服務條款及相關使用規範之任一部分有疑義或反對時,應即停止使用本服務之全部,如繼續 使用,視為同意本服務條款及相關使用規範之全部。

十三、責任限制

  1. 本服務依業界標準及系統當時之功能及現況提供服務,除可歸責於本公司因素外,對於會員之特定要求或需求,包括但不限於速度、安全性、可靠性、完整性、正確性及不會斷線或出錯等,本公司不作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擔保或保證。
  2. 本公司不保證郵件、檔案或資料之傳送及儲存均係可靠且正確無誤,亦不保證所儲存或所傳送之郵件、檔案或資料之安全性、可靠性、完整性、正確性及不會斷線和出錯等,因郵件、檔案或資料傳送或儲存失敗、遺失或錯誤等所致之損害。
  3. 本服務系統會定期備份資料,並盡力確保本服務資料之正確性,如因會員自身因素導致本服務資料遭刪除或錯誤等,本公司將盡力協助回復資料。
  4. 會員因使用本服務所受之直接或間接損害,如該等損害之發生係可歸責於本公司、且依本約定條款或依相關法令應由本公司負賠償責任者,本公司對於任一會員之賠償責任,以本公司對該會員就該此交易或服務原所得收取之
  5. 您經由本服務購買或取得之任何產品、服務、資訊或其他資料符合您的期望,如您有疑義應由您與交易相對人自行協調解決。
  6. 您經由本服務之使用下載或取得任何資料,應由您自行考量且自負風險。

十四、服務費

  1. 境外集運商使用本服務時,本公司將依境外集運商使用之服務種類,向境外集運商收取相關服務費,各項服務費之項目、計算方式及金額請參《費用說明》說明。對於境外集運商因使用本服務所生之服務費及其他應付費用或款項,境外集運商同意本公司得直接自代收款項中扣除。
  2. 關於本公司所收取之服務費,本公司將每月彙整所收取之服務費,並於次月寄送發票。
  3. 您瞭解並同意,本公司得隨時調整本服務之各項服務費,調整後之服務費將公告於本服務相關網頁上,或以電子郵件通知境外集運商。若境外集運商不同意調整後之服務費,應即停止使用本服務,如境外集運商繼續使用本服務,即視為已同意調整後之服務費。

十五、帳號密碼被冒用之處理

  1. 若您發現或懷疑您的帳號、密碼遭他人盜用或不當使用,應立即以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通知本公司並辦理帳號停用手續,以便本公司及時採取適當因應措施;本公司在接獲您的通知或由本公司自行察覺並主動通知您後,將暫停該帳號所有指示支付行為,並暫停接收該帳號後續之支付指示。
  2. 本公司受理完成您的帳號停用手續後,因該帳號所發生之損失及調查帳號密碼被冒用所生之費用,應由本公司負擔;在您完成帳號停用手續前,如發生下列事項而致該帳號所發生之損失,應由您完全負擔:

十六、契約之終止、變更

  1. 會員得隨時以網際網路登入向本公司申請帳戶終止使用,並於填具相關終止申請表單及提交正本經本公司確認後,即終止本契約。本契約終止或解除後,會員得就集貨幣帳戶中無疑義帳款,依《費用說明》每月提領限制額度提領餘額。本公司將扣除銀行匯款手續費後,轉出至前開會員指定之金融機構帳戶。
  2. 本條款如有修改或增刪時,本公司將以電子郵件通知會員,並於本服務網站以顯著明確文字公告其變更事項、生效日期,暨告知會員得於變更事項生效前表示異議。
  3. 會員未於前項公告變更事項生效前表示異議並通知本公司終止本契約者,視為同意該修改或增刪條款。

十七、智慧財產權保護

  1. 本服務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均由本公司或權利人依法享有其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秘密等。
  2. 非經本公司或權利人書面同意,會員不得擅自使用、修改、重製、公開傳輸、改作、散佈、發行或公開發表本服務之程序或內容。

十八、其他約定

  1. 本服務相關網頁上所載之處理流程、說明、約定、使用辦法、注意事項及限制等,均視為本約定條款之一部分。
  2. 本約定條款未盡事宜,均依相關金融法規、主管機關規定辦理。信用卡交易、收款相關未盡事宜,亦應依信用卡國際組織之相關規範辦理。
  3. 本約定條款之解釋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會員之解釋為之。
  4. 本服務僅依所建置之功能及狀態提供服務;本公司並保留增減或變更相關系統或功能之全部或一部之權利。
  5. 本公司若將本服務、交易合約及其相關權利義務移轉予第三人,則本服務之相關權利義務關係、交易以及資料等,亦得一併移轉予該第三人承受、並由該第三人繼續提供服務。
  6. 本約定條款未盡事宜,悉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定之,因本服務所生爭議而涉訟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法律有專屬管轄之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

隱私權條款

生效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9日起

一路發集運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為辦理您申請成為本公司會員及使用本網站各項服務,將蒐集、處理及利用使用者個人資料,為善盡您的個人資料之保護,本公司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第1項規定向使用者進行下列事項之告知:

一、蒐集之目的

本公司蒐集您個人資料之目的係為確認身分及建立使用者資料檔案,並完成一路發會員註冊、委託處理與其他使用者間交易款項之代收代付服務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服務,同時向您提供本公司完成交易、爭議處理等服務之相關訊息。法定特定目的為:「040行銷」、「059金融服務業依法令規定及金融監理需要,所為之蒐集處理及利用」、「060金融爭議處理」、「063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067信用卡、現金卡、轉帳卡或電子票證業務」、「069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090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091消費者保護」、「148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157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181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二、蒐集之資料類別

姓名、地址、電話號碼、行動電話、網路平臺申請之帳號、電子郵遞地址、提供網路身分認證或申辦查詢服務之紀錄及其他任何可辨識資料本人者等(C001)、金融機構帳戶之號碼與姓名及其影本、信用卡或簽帳卡之號碼、個人之其他號碼或帳戶等(C002)、身分證統一編號(C003)、年齡、性別、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國籍、聲音等(C011)、會員註冊時間、身分證認證時間、IP位址、瀏覽器種類、網頁瀏覽軌跡紀錄、cookies(C132)。

三、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期間:自您加入一路發集運網平台會員之日起,至您或本公司終止一路發集運網台服務之日止。但法令另有規定或依法需保存之資料者,依其規定。
  2. 地區:一路發集運網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區與提供服務地區。
  3. 對象:本公司或與本公司因業務需要訂有契約關係或業務往來之機構;金融監理或依法有權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
  4. 方式:合於法令規定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四、個人資料之權利

您可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行使以下權利:

  1. 查詢或請求閱覽。
  2. 請求補充或更正。
  3.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4. 依據關稅法第九十八條規定,進口人或出口人及與進出口貨物通關有關之關係人,應各就其所持自有相關文件及紀錄、會計帳簿與檔案資料等妥為保存五年,如有進口之事實自發生日起五年可以請求刪除。
  5. 如非第四項者,會員得請求刪除,請於上班日洽詢線上客服或客服專線,
  6. 有利於您的權益。

五、與第三人共用個人資料之政策

本網站絕不會提供、交換、出租或出售任何您的個人資料給其他個人、團體、私人企業或公務機關,但有法律依據或合約義務者,不在此限。

前項但書之情形包括不限於:

  1. 經由您書面同意。
  2. 法律明文規定。
  3. 為免除您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之危險。
  4. 與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合作,基於公共利益為統計或學術研究而有必要,且資料經過提供者處理或蒐集著依其揭露方式無從識別特定之當事人。
  5. 當您在網站的行為,違反服務條款或可能損害或妨礙網站與其他使用者權益或導致任何人遭受損害時,經網站管理單位研析揭露您的個人資料是為了辨識、聯絡或採取法律行動所必要者。
  6. 有利於您的權益。

六、Cookie之使用

為了提供您最佳的服務,本網站會在您的電腦中放置並取用我們的Cookie,若您不願接受Cookie的寫入,您可在您使用的瀏覽器功能項中設定隱私權等級為高,即可拒絕Cookie的寫入,但可能會導至網站某些功能無法正常執行 。

七、隱私權保護政策之修正

本網站隱私權保護政策將因應需求隨時進行修正,修正後的條款將刊登於網站上。

2024/01/09更新